文 | 杨柳青
图 | 网络
1960年11月25日,3位多米尼加女性——米拉贝尔三姐妹被杀害。为了纪念这一事件,1981年7月,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。1993年的11月25日,联合国发表了《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》。
1999年11月3日,联合国大会通过由多米尼加共和国提出、60多个国家支持的倡议,将每年11月25日定为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”,也被称作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”。
2016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正式施行,2021年开始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也明确禁止家庭暴力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明确指出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《民法典》第1042条明文规定:“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”
对家暴说不,残障女孩起来吧
本视频联合出品:袖珍人之家&BEST残障姐妹
全世界三分之一的女性正在遭受来自伴侣或丈夫的家庭暴力,这意味着全世界超过一亿的残障女性正遭受着家庭暴力,其中,来自亲密关系伴侣或者身边照顾者的隐形暴力将更加隐蔽。
家族中的成员对残障女性或孤立、或忽视、或虐待,大部分是由于对残障者身份的厌弃感,这些女孩们感到被锁住,被限制,感受到恐惧。由于条件受限,她们很难顺利离开施暴者,施暴的形式有很多种,殴打、辱骂、禁食、没收辅具、把她的孩子带走,带走或伤害她的陪伴动物,拿走她的低保,强制她结婚或生下孩子……
起来吧,女孩,你值得被更好的对待!
亲爱的女孩,你不必独自承受
如果有人恶意对待你,希望你记住,错的不是你,尽管你面临残障带来的挑战,沟通形式与他人不同,你仍然拥有与他人相同的权益。
亲爱的女孩,你不必独自承受着一切,你可以得到来自亲友的支持和关心。如果你感觉正在受到伤害,你可以拨打110报警,你可以联系妇联或社工,你可以尝试与施暴者协商,你还可以和当地的居委会和残疾人专干联系;
如果你已经准备收集证据,离开施暴者,家暴的证据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报警、接警、出警记录;鉴定资料、医院病历、伤情照片;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;邻居证人证言;施暴者保证书、短信、微信记录;妇联、社区、居或村委等组织、团体出具的相关材料等。
如果你无法或不想结束这段关系,你可以采取一些方法来保障自己的安全,比如,邀请你的长辈来监督施暴者,或者和伴侣一同去做心理咨询;
如果你需要安全住所,请与当地的家庭暴力服务机构联系,了解和得到妇女庇护所的支持。根据《反家暴法》,你还可以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和援助律师。
人身保护令:在法院受理申请后,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;情况紧急的,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。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,自作出之日起生效。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、变更或者延长。
这些是姐妹们给你的建议,希望有人聆听你、陪伴你,在暴力面前,你不是一个人,我们会在背后支持你!希望与你一起心怀光亮,踏浪前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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